心脏病孕妇注意事项都有什么
心脏病孕妇注意事项都有什么
我们知道妇女怀孕后体内会发生一系列的变化。妊娠后期,妇女体内的血容量随着胎儿的长大而逐渐增加,怀孕32周的时候,血容量达到高峰,比怀孕前增加了很多。此外,由于怀孕后体内激素的变化,有些孕妇还会并发高血压等,这样就加重了心脏的负担。胎儿的逐日增大会使孕妇感到胸闷、气急、心慌。若此时孕妇心功能不良的话,就有可能发生心力衰竭,此时心脏无法正常地工作,对母体及胎儿会造成伤害,严重的甚至危及孕妇和胎儿的生命。根据统计,心脏功能在一级的孕妇,心力衰竭的发生率为百分之七,二级为百分之十七,三级可能高达百分之四十九。并且,心脏功能三级的孕妇胎儿的死亡率为百分之十二,心脏功能四级的可高达百分之三十一。并且先天性心脏病有一定的遗传倾向。
育龄妇女无论患有哪一种心脏病,在决定怀孕或者已发现怀孕,都应立即到医院找产科医生和内科医生进行检查,以确定心脏功能情况,分析是否能够经受妊娠和分娩所增加的负担。
若经医生检查,心脏功能不能胜任的,则坚决不能怀孕,如已经怀孕,应做人工流产术;如病情许可,则可继续怀孕,但应注意心力衰竭的发生,定期找医生检查和治疗。
心脏病孕妇应注意如下几点:
1.要避免或及时治疗贫血。如果心脏病孕妇患了贫血,会加重心脏的负担,造成恶性循环,容易发生心力衰竭。
2.每天保证充分的休息时间,至少有10个小时的休息时间。
3.用药上特别小心,尤其是强心药。一般情况下不主张使用,除非是孕妇发生了充血性心力衰竭,尤其有心房颤动时。
4.防止感染。任何感染,包括牙龈化脓、上呼吸道感染,都应尽早治疗,以减少细菌性心内膜炎。
5.小心使用抗凝剂。有的孕妇曾做过人工瓣膜移植手术者,须使用抗凝剂时,怀孕期间要多加注意。
6.必须做瓣膜切开术时:最好在未怀孕前做,若怀孕后,则应先行中止怀孕,再动手术为佳。
心脏病孕妇如何度过孕产期
(1)孕前5个月应每两周进行心内科和产科检查各1次,孕5月后应每周检查1次。定期去医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不宜过多体力活动,妊娠6个月前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妊娠5个月后不少于12个小时。
(3)调低盐饮食,每日要有足够的蛋白质食物如乳类、豆类及瘦肉、鸡蛋等,以避兔因摄入蛋白质少而易诱发贫血,尽量保持血红蛋白在llg/L以上。
(4)注意防寒保暖、以预防呼吸道感染。同时要注意勤换洗内衣内裤和保持会阴部清洁卫生,以预防泌尿生殖道感染。
(5)要重视对心脏疾病的治疗,特别是对严重并发症如心力衰竭,心律失常,血栓栓塞,感染性心内膜炎等的积极治疗,这是降低母亲和胎儿死亡率的关键。
了解这些孕期注意避免
1、胎盘发育不良胎儿在母体内生长发育,主要通过胎盘将母体的营养物质和氧输送给胎儿,如果胎盘发育不良或出现疾病,胎儿将得不到营养物质和氧而停止生长。
2、胚胎本身的因素如染色体异常,或者在胚胎发育早期某些重要的组织、器官没有正常发育形成,这种情况属于自然淘汰,即“适者生存,劣者淘汰”。
3、母体患病孕妇患有如下的全身性疾病,如严重的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病毒性肝炎、重度贫血、慢性肾炎或者孕妇有营养不良,特别是维生素缺乏,以及汞、铅、酒精中毒等;孕妇感染了病毒,如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单纯疱疹病毒、弓形虫或者患有流感、伤寒、肺炎等急性传染病;生殖器官疾病,如子宫畸形、子宫肌瘤或宫腔粘连。
孕妇吃狗肉好吗 什么样的孕妇不能食用狗肉
狗肉性热,怀孕初期的准妈妈最好不要食用,此时狗肉同桂圆一样,性热活血,可能会造成胎儿流产。
另外,对于患有患咳嗽、感冒、发热、腹泻和阴虚火旺等非虚寒性疾病的孕妇均不宜食用;脑血管病、心脏病、高血压病孕妇不宜食用。
紫苏叶孕妇可以喝吗 孕妇吃紫苏注意事项
作为一种调味料,孕妇吃紫苏的时候,可做汤,可炖补,适量食用,不仅菜美,还营养保健。作为一种中草药,孕妇吃紫苏的时候,应先咨询一下医师,再结合其他药草治疗疾病。孕妇还需记住,如果孕妇有温病,或气弱表虚,孕妇吃紫苏可就不合适了。
有心脏病的孕妇要注意什么
有心脏病的孕妇要注意什么?允许妊娠的心脏病病患孕妇,必须作定期检查,及早防治心脏病的各种并发症。
一般主张在妊娠五个月前每两周检查一次;五个月以后每周检查一次。妊娠期在生活作息上要有适当安排,避免过度劳累及情绪激动,睡眠时间要充足,饮食注意营养,但宜清淡。即使没有浮肿的孕妇,一般在妊娠第四个月起饮食中的含盐量每天也不要超过3一55克。不宜每天吃大鱼、大肉和滋补药,因身体发胖会加重心脏负担;胎儿过大,分娩时对心脏也很不利。
心脏病孕妇还应积极预防及治疗各种感染。如得了感冒,一般人可能认为是小毛病,但对心脏病人来说,如果处理不当,容易诱发心力衰竭。对心脏病孕妇来说,虽应积极预防和治疗各种感染,但并不意味无必要地过多用药,因为即使是维生素应用过多也是有害的。另外,某些可以引起胎儿畸形及心脏损害的药物也不宜滥用。孕妇除非有必要一般不打防疫针。吸烟、饮酒也应避免,房事过多在妊娠早期与晚期易致流产及早产外,还可加重心脏负担,也应该引起注意。
先天性心脏病怀孕注意事项
先天性心脏病患者能否怀孕生孩子,主要取决于心脏功能的强弱。患有心脏病的女性在准备怀孕之前,就应与妇产科医生建立联系;如果医生确定患者能够承受妊娠和分娩,这种联系应更加密切。心脏病孕妇尤应注意以下几点:
1、怀孕期间应有充分的休息:每天至少有10个小时的休息时间,中午最少也要休息半个小时以上。心脏功能欠佳者,一般日常工作后会引起不适时,应酌量延长休息时间。
2、要避免或及时治疗贫血:因心脏病孕妇有了贫血,更会加重心脏的负担,造成恶性循环,易发生心力衰竭,故必须积极预防或治疗贫血。
3、防止感染:任何感染,包括牙龈化脓、上呼吸道感染,都应尽早治疗,以减少细菌性心内膜炎的发生机率。
4、小心使用洋地黄制剂:一般不使用,除非是孕妇发生了充血性心力衰竭,尤其有心房颤动时。
5、小心使用抗凝剂:孕妇曾做过人工瓣膜移植手术者,须使用抗凝剂时,要多加注意。
6、必须做瓣膜切开术时:最好在未怀孕前做,若已怀孕,则应先行人工终止妊娠,再动手术为佳。
以上文章就是有关这方面问题的介绍,相信读者和患者朋友一定有所了解,对您肯定也能有所帮助。在此,专家建议患者和家属,病发原因还是要去医院进行科学规范的检查之后才能确定,建议尽快到正规医院就诊,以便查明原因后能够及时针对性的治疗,以免延误最佳治疗时机,给您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更大的影响。当然如果您还有其他想要了解的问题,可以点击我们的在线咨询专家。
患心脏病的孕产妇会死吗
心脏病孕妇高危险期是什么时候?
1、妊娠32-34周及以后、分娩期及产后3天,所以建议心脏病妊娠的孕妇加强孕期检测,及早入院待产。
2、一般严重心脏病孕妇不建议自然分娩,在出现严重心脏病危象时需急诊剖宫结束妊娠。
什么情况会让心脏病孕妇面临死亡?
1、妊娠后期,妇女体内的血容量随着胎儿的长大而逐渐增加,怀孕32周的时候,血容量达到高峰,比怀孕前增加了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五十。此外,由于怀孕后体内激素的变化,有些孕妇还会并发高血压等,这样就加重了心脏的负担。
2、胎儿的逐日增大会使孕妇感到胸闷、气急、心慌。若此时孕妇心功能不良的话,就有可能发生心力衰竭,此时心脏无法正常地工作,对母体及胎儿会造成伤害,严重的甚至危及孕妇和胎儿的生命。
3、根据统计,心脏功能在一级的孕妇,心力衰竭的发生率为百分之七,二级为百分之十七,三级可能高达百分之四十九。并且,心脏功能三级的孕妇胎儿的死亡率为百分之十二,心脏功能四级的可高达百分之三十一。并且先天性心脏病有一定的遗传倾向。
心脏病孕妇要注意什么?
1、每天保证充分的休息时间,至少有10个小时的休息时间。
2、要避免或及时治疗贫血。如果心脏病孕妇患了贫血,会加重心脏的负担,造成恶性循环,容易发生心力衰竭。
3、防止感染。任何感染,包括牙龈化脓、上呼吸道感染,都应尽早治疗,以减少细菌性心内膜炎。
4、用药上特别小心,尤其是强心药。一般情况下不主张使用,除非是孕妇发生了充血性心力衰竭,尤其有心房颤动时。
5、小心使用抗凝剂。有的孕妇曾做过人工瓣膜移植手术者,须使用抗凝剂时,怀孕期间 要多加注意。
6、必须做瓣膜切开术时:最好在未怀孕前做,若怀孕后,则应先行中止怀孕,再动手术为佳。
孕妇心脏病患者自身一定要注意日常细节,同时不必过度紧张,放平心态,做好各项准备迎接宝宝的到来!
什么是妊娠合并心脏病
什么是妊娠合并心脏病
妊娠合并心脏病是严重的产科合并症,是我国孕产妇死亡的第三位原因,占非直接产科死因中的第一位,发病率为1 %- 4%。心脏病女性在妊娠期、分娩期及产褥期的危险主要是循环血量的增加,使得心脏负荷不了,导致心脏代偿失调(即为心输出量不能满足人体代谢需要),从而威胁到母体和胎儿的健康。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原因
目前,心脏负担加重而诱发心力衰竭是患有妊娠合并心脏病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心脏代偿失调的准妈妈,可因长期慢性缺氧引起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和胎儿窘迫,甚至胎死宫内;也可因缺氧引起子宫收缩,发生早产。
按照妊娠合并各种心脏病的发病率不同,妊娠合并心脏病的种类依次排列如下:
1、风湿性心脏病(最为常见,约占65%-80%)
风湿性心脏病以二尖瓣狭窄最多见,约占其中2/3-3/4,是严重的妊娠合并症之一。随着抗生素的广泛应用,妊娠合并风湿性心脏病近年逐渐减少。
2、先天性心脏病(先心病,约占20%-35%)
随着诊断和治疗技术的进步,能够成功妊娠的先心病育龄女性越来越多,因此妊娠合并先心病的患病率逐渐上升。
3、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性心脏病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妇,以往无心脏病病史及体征,突然发生以左心衰竭为主的全心衰竭成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心脏病。
孕妇一般做哪些检查 心电图检查
妊娠期由于神经系统功能的改变,有的孕妇会出现心跳加速、心慌等不适症状,这时就需要做心电图检查,看看孕妇有没有心脏病等。
此外,因孕妇个体差异,还需做哪些检查项目,则由医师决定。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原因
目前,心脏负担加重而诱发心力衰竭是患有妊娠合并心脏病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心脏代偿失调的准妈妈,可因长期慢性缺氧引起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和胎儿窘迫,甚至胎死宫内;也可因缺氧引起子宫收缩,发生早产。
按照妊娠合并各种心脏病的发病率不同,妊娠合并心脏病的种类依次排列如下:
1、风湿性心脏病(最为常见,约占65%-80%)
风湿性心脏病以二尖瓣狭窄最多见,约占其中2/3-3/4,是严重的妊娠合并症之一。随着抗生素的广泛应用,妊娠合并风湿性心脏病近年逐渐减少。
2、先天性心脏病(先心病,约占20%-35%)
随着诊断和治疗技术的进步,能够成功妊娠的先心病育龄女性越来越多,因此妊娠合并先心病的患病率逐渐上升。
3、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性心脏病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妇,以往无心脏病病史及体征,突然发生以左心衰竭为主的全心衰竭成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心脏病。
4、围产期心肌病
只发生于妊娠晚期至产后6个月的扩张性心肌病。其特征为既往无心血管疾病病史的孕妇,出现心肌收缩功能障碍和充血性心力衰竭。
5、心肌炎
为心肌本身局部病变或弥漫性炎性病变,可发生于妊娠任何阶段,病因主要是病毒感染(流感病毒、疱疹病毒等)。
6、其他类型
如贫血性心脏病、梅毒心脏病以及动脉硬化性心脏病等。
由于胎儿生长发育以及母体循环、呼吸系统工作量加重,均使氧消耗量不断增加,至分娩时达高峰(比未妊娠时增长20%)。妊娠期全身含水量逐渐增加,血浆渗透压降低;子宫逐渐增大,压迫下腔静脉,使下腔静脉压上升;加上重力的缘故,大多数孕妇的小腿及脚踝处发生水肿。妊娠晚期,子宫明显增大,致横隔抬高,心脏呈横位,血管屈曲,右心室压力升高等,以上变化都加重了心脏的负担。
心脏病孕妇能剖腹产吗
孕妇定期做产前检查的规定,是按照胎儿发育和母体生理变化特点制定的,其目的是为了查看胎儿发 育和孕妇健康情况,以便于早期发现问题,及早纠正和治疗。使孕妇和胎儿能顺利地渡过妊娠期和分娩。
心功能Ⅰ~Ⅱ级的孕妇,除非有产科并发症,原则上经阴道分娩。心脏病孕妇的平均产程和正常孕妇相比,无明显差别,但必须由专人负责密切监护。临产后要选用抗生素预防感染,使产妇取半卧位,并给吸氧。
剖宫产可在较短时间内结束分娩,从而避免长时间子宫收缩所引起的血流动力学变化,减轻疲劳和疼痛等引起的心脏负荷。缺点是:手术会增加感染和出血的机会,手术本身也是一种负担。
因此,当存在产科原因时(如胎位异常、胎儿较大等情况),可适当放宽剖宫产指征,但仅在心功能Ⅲ~Ⅳ级、活动性风湿热、肺动脉高压或肺淤血、主动脉缩窄等情况下,行选择性剖宫产。术前、术中和术后心脏监护,术后抗感染等均是保证手术安全不可缺少的重要措施。
药物流产多少天最合适 哪些孕妇不适宜进行药物流产
孕妇有心脏,肝肾,内分泌系统疾病,孕期常,胎囊大,年龄大,怀孕次数多,半年内有人工流产或剖宫产,处于产后哺乳期,子宫畸形或合并子宫肌瘤的女性,均不适宜进行药物流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