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对待老年人的再婚心理
正确对待老年人的再婚心理
正确对待心理重演。为获得第二次婚姻的幸福,切莫对前配偶过分怀念,或在言行上有所流露,免得引起对方的嫉妒。
同等对待前婚子女。再婚夫妇应克服“排他”心理,把双方子女都看成自己的孩子,尽到父母的职责,在衣食起居等一些生活小事上要一视同仁。
适应对方心理特征。老人再婚后,尽快了解体察对方的心理特点,正确对待不同个性、性格和习惯,注意互相尊重、互相谅解。
老年再婚夫妇,由于有昔日婚姻的经验比较和制约,双方心理较复杂。再婚后,只要双方积极进行心理调适,互敬互谅,互相信任,是可以创建幸福美满的新家庭。
再婚老人常见的几种心理
近几年来,老年人再婚在我国已逐渐增多。我们常常可以听到或看到一些孤独老人找到了合意的老伴,重新过上了舒心的家庭生活的事例。但是,老人再婚,在社会上还存在不少障碍,传统习俗对老年人再婚持否定态度,即很多现代的年青人,对自己年老的父亲或母亲再婚,感情上也转不过弯来。有的认为独身老人不愁吃不愁穿,为什么还要结婚呢?难道还那么迷恋性生活吗?人们往往忽略,老年人的再婚不仅是生理上的需要,也是心理上的需求。
再婚老人几种常见心理
老年丧偶者,很想再找伴侣,他们认为子女各自已建立了小家庭,难以照顾自己的生活。虽然,子女多的能够体贴和尊重他们,但两代人在情感、需求和行为方式上都有一定的差别。子女的情感、行为以及多么周到的照顾均不可能替代老夫老妻之间那种时有的情感和行为。丧偶的老年人有很多难言的苦衷,哪怕是一般的生活琐事,也有不便让子女去做之处,何况性爱及情爱的伴恋就更不用说了。
对于中青年守寡至老年的妇女,由于年轻时考虑子女尚小,其成长和教育等问题促使她们没有再嫁人。待辛辛苦苦把孩子抚养长大成家后,孩子们忙于经营自己的小家庭,对其母不加关心、照顾而要求再嫁。
有的老年人则是由于受子女虐待岐视渴望再婚。他们无法忍受子女对其冷淡、岐视、甚至仇视的生活,他们为得到精神上的慰藉,渴望寻找到新的伴侣,另找家庭温暖。
还有少数的独身老人是因为中青年期离婚后,由于当时要抚养教育子女,经济负担或其它原因,当时没有再婚,现在年岁大了,精神上没有寄托,生活上需要照顾,希望再婚。
两老人闪婚又离婚,只因性生活不和谐
有两位独身老人,对于对方的经济条件、子女、健康等情况都很满意,于是喜结良缘。但是婚后不久,他们却离婚了。老人究竟为何分手?办理离婚手续时才挑明,原来是因为两人的性生活不和谐。
有人认为,进入老年性器官会逐渐萎缩,性激素水平下降,就不再需要性生活了。其实不然,有资料显示,多数60岁以上的老人具有正常的性欲和性交能力。既然老人有能力享受美好的性生活,那么再婚择偶时就应当将对方的性健康当做择偶条件之一,否则,婚后由于性生活不和谐可能会给家庭生活蒙上阴影。
影响老人性欲和性能力的因素很多,老人再婚择偶时应坦诚地向对方介绍自己的实际情况,如某些疾病可能使性欲减退、有些药物会影响性功能、长期不过性生活的老年男性会患上废用性阳痿。
老人再婚择偶时应向对方了解这些情况,向对方如实介绍自己的性健康状况,这是对未来的婚姻和家庭负责。
老人再婚后,在性生活上需要摸索、磨合,以求彼此和谐。
再婚后,原来习惯的性生活经验可能不适用了,如以前的配偶所喜欢的性爱模式,现在的配偶可能不喜欢;或过去的配偶对于每个性暗示很敏感和熟悉,现在的配偶却迟钝和陌生。
因此,对待新配偶必须尊重,不要有意无意地拿新人与旧人比较,这种比较会为性生活蒙上一层阴影。对于某些疾病,应积极治疗,别刻意隐瞒。
老年人性功能障碍怎么治疗
1.消除心理负担,男性由于担心、忧虑性生活不成功而继发阳痿、早泄;女性因性生活不尽如人意而面色暗黄漠,甚至厌恶和埋怨老公,从而导致性生活不和谐。时间一长就会出现老年男性性功能障碍。从一定角度上说,如果老年人或再婚的老年人能够把性行为看做是促进夫妻感情稳定发展的一种方式途径。互相认识,相互理解,积极配合,相信一定会对夫妻生活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注意学习性知识,近几年的科学研究表明,随着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还有老年人寿命的延长,八成以上的老年人仍然很想有这方面的生活体验,男性睾丸在衰老时仍然具有产生精子和睾酮的能力。所以,老年人和再婚后的老年人,都应该正确的认识到性生活对于我们的的重要性,而且性生活是我们人类非常正常的生理需求,没有必要为此产生羞耻感。正确对待可能出现的性问题,比如,女性更年期后内分泌功能衰退,可以使用一些润滑剂,甘油、凡士林或者避孕胶冻等。对于更年期妇女来说,我们的卵巢仍有可能排卵,所以也需要注意避孕措施。有必要时可向专科医师咨询学习,一定会有帮助。
3.拓宽性爱范围,肌肤接触、聊天、倾诉衷肠等等,都可以让我们的精神上爱欲得到一定的满足,有利于夫妻生活和谐。
再婚老人的心理障碍有哪些
陈旧道德观念的束缚
老年人往往自己给自己泼凉水:“都这么大把年纪了,还谈什么恋爱。”似乎老 年人谈恋爱有“老不正经”之嫌。有一些老年人因受封建伦理道德的影响,认为无欲是高尚人的修养,所以即便有再婚的想法和欲望,也会自我压抑。
社会舆论的压力
在我国尤其是解放前,鳏夫再娶,寡妇改嫁,历来名声都不那么好。许多人总以“好女不嫁二夫”的封建、迂腐观念来加以评头论足,老人再婚经常成为左邻右舍茶余饭后的话柄,而且周围人在谈论中总带有几分讽刺的意味。这使那些想再婚的老年人望而生畏。
子女的反对
女反对可以举出无数条理由来,如遗产会落入他人之手;会让人说闲话,认为晚辈不孝,长辈才会“出此下策”;会愧对已故的长者;不愿照顾护理后母 (继父)等。老年人好不容易谈妥了婚事,就因为子女的这些理由而被迫解除婚约的例子层出不穷。老年人双方情投意合,却无法结婚,让人不免叹息。
生活水平方面的困扰
倘若没有住房和足以维持独立生活的经济来源,势必会阻碍老年人的婚恋。两个老人生活在一起,日常生活的花费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若住房条件不宽裕,或者得与儿女们住在一起,那生活上肯定不是很方便,这也非常可能成为制约老年人再婚的重要因素。
老年人怎样正确对待疾病
如今老年人患病的比率越来越高,疾病的种类也越来越多,面对这些疾病老人们心力交瘁,如何才能正确对待疾病呢?
患慢性病也要定期就诊
不少老人了解一定的自我保健知识,或“久病成医”,在家里备了小药箱,认为慢性病在家治疗既省事又省钱。还有的慢性病患者,凭着自己多年看病吃药得来的一知半解或道听途说的“他人经验”给自己开处方,这样做隐患很多,弊大于利,甚至会导致严重后果。
专家点评:有些疾病发病初期的症状可能与老年人原有的某些慢病相似,如果得不到及时、规范的治疗,往往会延误最佳治疗时机。因此,即使是慢性病,也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定期复查,不能过于依赖小药箱或自己的“经验”。老年人对待疾病不可掉以轻心,特别是被医生怀疑为肿瘤、冠心病时,更不能存有侥幸心理,以免延误治疗时机。
看病要有全科意识
老年人由于年龄的关系,身体各器官功能衰退,同时患有多种疾病的可能性增大,而老年人通常是哪儿不舒服就看哪科,专科医生往往也只看本科病种,缺少全科意识,这样对老年人十分不利。
专家点评:看病前最好先由全科医生诊断一下患有哪些疾病。再请医生建议主要应先治哪种疾病,辅助治疗哪种疾病。这样既节省时间,又有利于身体恢复健康。
别把心理问题不当病
抽样调查显示,离退休前后生活的急剧变化和大脑功能的退化,使70%的老人或多或少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27%的人有明显的焦虑、忧郁等心理障碍,0.34%的人有一定的精神分裂症状,0.75%的人患有老年痴呆症。而这些老人却很少去看心理医生。心理问题现已成为严重影响老年人健康和生活质量的主要疾病之一。
专家点评:绝大多数老年人认为心理问题不是病,也不懂得如何调整自己的心态,使自己的健康和生活质量都受到影响。老年人出现心理问题时及时看心理医生,进行心理调整,多与人沟通,是最有效的解决方法。
老年人再婚好吗
老人再婚有利有弊,我们常常可以听到或看到一些孤独老人找到了合意的老伴,重新过上了舒心的家庭生活的事例。但是,老人再婚,在社会上还存在不少障碍,传统习俗对老年人再婚持否定态度,即很多现代的年轻人,对自己年老的父亲或母亲再婚,感情上也转不过弯来。以下为大家介绍了老人再婚的好处和坏处,具体的如下:
老人再婚的好处
1、有利于减少虐待遗弃老人的行为
老年人再婚重新组合了家庭,新家庭接纳了老年人的进入,有利于减少和防止嫌弃和虐待遗弃老人行为的发生。
2、有利于减轻国家对孤老者的负担
我国目前还不能把老年人特别是孤老的生活问题全部包下来。如果有条件的丧偶老人求偶结合,这样可以使一些孤老者有新的归宿,可以减轻养老院和民政部门的负担。
3、有利于减轻子女的精神负担
多数独身老人的子女已建立了小家庭,他们忙于自己的工作,忙于抚男育女,忙于家庭生活,担心对老年人照顾不到,如老年人再婚的要求和愿望得到满足,就可以减轻一部分子女挂念老人的精神负担。
4、有利于抚育下一代
家庭是子女成长的摇篮,目前我国的家庭多系双职工,夫妻早出晚归,对子女的抚育出现了不少问题,不利于下一代的成长。如果老年人再婚,不仅老夫老妻可以互相体贴照顾,而且他们精神愉快,身心健康,还可以分担抚育后辈的任务。
老人再婚的坏处
1、老年人再婚易产生财产纠纷
老人再婚后压力大,赡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多。重新组合的婚姻必须面对房子、财产、子女、生活习惯、文化素养等多方面的相互磨合问题。
男女方的思维差异极大:男方怕财产损失,怕承担责任;女方则想轻松潇洒,不当保姆,还要考虑如何照顾原先的子女;双方各自的子女也会考虑如何继承财产、如何赡养老人等问题。
2、容易和之前的对象相比破坏感情
随着中老年婚恋的深入,中老年单身就容易将眼前的婚恋对象与先前的原配进行比照。俗话说得好,人比人,气死人。
因此,老年人再婚后将现在的对象和以前的对象进行对比,出现一定落差后,容易产生一些不利于老年人婚姻的心理问题,最终导致老年人再婚关系的解体。
3、容易产生家庭纠纷
一些家庭条件比较差的老年人再婚在居住条件偏紧的情况下,无奈只好了再婚对象的子女同住一个屋檐下。
俗话说得好,远香近臭,距离产生美不是没有一定科学道理的,居住在一起难免会因为一些家庭琐事产生摩擦,一些子女的情绪也容易影响到再婚老年人的心理,导致老年人产生心理压力,不利于家庭的和睦。
4、容易由于子女关系产生影响
中老年再婚,再生育子女的条件和可能极少。再婚以后,除了处理好双方的互相感情关系以外,如何处理好与对方子女关系也是极其重要的。
老年人再婚关系不是很稳定,原因就是老年人在处理和子女关系上出问题的话,对于老年人之间的关系影响也很大。一旦老年人和其中一方子女有了隔阂,有了矛盾,有了纠纷,老年人再婚的关系也可能走向破灭。
老人再婚三大注意事项
1、要有正确的再婚动机
老人再婚原因或为孤独冷寂,或为料理生活,或为改善条件等等,孰是孰非,因各人情况不同,很难评说。但是,思想感情的一致,应当是重要条件。
当然,对婚后的家务劳动、经济关系、住房总是也应慎重考虑。但如果单纯考虑经济、住房家务,就有失偏颇,本末倒置了。个别老人为解决子女的结婚用房,不惜牺牲自己的晚年幸福,草率地与他人结合,更不可取。
2、应充分考虑对方的经济条件
家庭生活离不开经济,老人在择偶再婚时,不仅要了解对方的经济收入情况,还要了解对方的经济收入情况的安排,全面分析衡量。现实生活也证实,了解清楚对方的经济情况,如实地告知自己的经济情况,是牢固地建立、维系家庭诸关系的基础之一。
3、应考虑与对方在个性,情趣、生活习惯、饮食、爱好是否相投相合
比如,一方喜欢种花养草,一方认为这是把钱往水里掷;一方好动,一方喜静;一方爱听京剧,一方爱听越剧,这就难免在生活中产生矛盾;情趣爱好还牵涉到性格、文化修养,与劳动爱好有关。
两个事业心都很强的人组织了家庭,双方人品都不错,但就是家庭生活不融洽,原因往往就在于情趣爱好,以及处理日常生活小事的冲突上。
让老人幸福再婚的六大窍门
一、再婚切忌“短平快”
如果双方没有取得共识和理解,并建立一定的感情基础就匆忙结合,将会喝下自己酿下的苦酒,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再婚对老年人的体力、精力都是一个严峻考验。
所以应做到:
1、要加强婚前了解,了解对方的脾气、性格、爱好、文化素养、经济状况以及家庭成员组成,尤其是双方子女对老年人再婚的态度。
2、要明确权利和义务,将双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和双方子女对两位再婚老人应尽的赡养义务明确下来。
3、是考虑财产问题对婚姻生活的影响,应在婚前进行公证,以免婚后发生争执。
二、透过表面知对方
再婚者除财产、儿女等问题之外,彼此健康方面的详细情况是必须了解清楚的。有些老人对自己的健康状况并不是不很了解,在一方患有传染病的情况下,老人之间一旦亲密接触,就有可能因相互传染而患病。结核病通过飞沫即可传染,老年人由于自身抗病能力弱,所以是易感人群,应引起警觉。
三、未婚同居当慎重
据悉,老年再婚的稳定率很低:在天津,老年人再婚后的离婚率高达70%;在上海,老人再婚后的离婚率也高达50%。因此,一些老年人认为,不领证“比较自由”,万一双方“没感觉了”,分手会比较简单。
未婚同居不为法律所认可,其间如果当事双方的权利受到侵害,是无法得到法律保障的。如果老年人不考虑婚姻,只谈恋爱,那是个人的自由;如果考虑婚姻却未婚同居,则应慎重。
四、自尊是再婚的基础
中老年人再婚,感情基础欠缺,极容易怀旧、彼此猜疑,另外,由于经济因素,你有钱就和你过,没有钱就“拜拜”的现象很普遍,很少有同甘共苦的。中老年人再婚要考虑对方的经济条件,这对今后的生活会有保障作用,是必须的,但是不可以因为条件而放弃自尊,要想使自己的晚年真正幸福,就要打好再婚的感情基础。中老年人再婚后还应有意识地发现和欣赏对方,缺乏这一点,互相之间就只剩下彼此利用的价值了。
五、如何向儿女开口讲
老年人再婚,应该与儿女坦诚相见,把自己真实的想法告诉他们,与他们在沟通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如果担心子女提出异议,可以慢慢渗透。
老年人时常因为自尊难以启齿,难以坦诚地就此问题与儿女协商,但是,老年人应该处理好自己的婚姻关系,同时又应该不因此影响与血亲之间的亲密感情。
六、不让“对比”影响再婚
丧偶的老年人再次恋爱时,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拿眼前的对象与过去的老伴相比。
可以避免“对比”的办法:
1、是直面生活,双方在有矛盾时应就事论事,不对过去的事和物做广泛联想。
2、二是改变思维模式,即使遇到不快,也要学会用新人的优点和旧人的缺点相比对。
老年再婚注意事项 要有正确的结婚动机
老年人再婚的原因有很多,有心理上的需求出有生理上的需求,如避免孤独冷寂、为摆脱生活不便、为改善条件等等。但更重要的还是思想感情一致,再婚夫妇如果没有稳定的婚姻基础,有可能会再次导致婚姻生活的失败。婚姻的幸福有爱情护航,只有从爱的需要出发,才能得到幸福的婚姻生活。
老人再婚 九成不能如愿
老龄化社会到来,丧偶或离异老人日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我国丧偶老人占老年人口的27%左右(约4748万人),对他们来说,是勇敢再婚,还是孤独终老,关乎晚年幸福。
一项调查表明,80%的丧偶老人有再婚愿望,但其中婚姻登记的不足一成,九成不能如愿。为何再婚这么少,丧偶老人该怎么把握住自己的幸福?
从法律角度来说,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然而现实中老年人婚姻,往往需要面对子女的阻挠和舆论的压力。
综合来看,子女干涉老人再婚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怕老人给自己丢脸,二是财产问题。很多子女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干预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这不但在法律上找不到支持,在伦理上也是不孝顺的。
除了子女的干涉,还有出于对舆论、情感等方面的顾虑,使得不少想要再婚的老人最后无奈地选择了隐婚,也就是“搭伙住”,而不到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但这种情况有隐患存在,在一些财产的分割上很容易发生纠纷,尤其在老年人突然离世时。
即便不能领取结婚证,老人在隐婚时也应尽量对各自的财产和婚后的财产归属做出明确的约定,对一些家庭事务也做好约定,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以防万一。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想要再婚的老人都该大胆迈出这一步,自己把握晚年的幸福。只要有再婚的愿望,就勇敢地面对自己真实的感情,和子女沟通。在这些方面和儿女达成共识,再婚的好处一是对自己身心健康有益,二是可以减轻儿女的经济及陪伴负担。
对大多数想隐婚的人来说,他们更多的是需要一个互相照顾、陪伴、说话的人。所以建议决定再婚的老人,在伴侣的选择上要理智和慎重,健康状况是需要考虑的第一要素,如果自己身体不好、行动不便,就尽量找一个身体状况比自己好一点的人;二是生活习惯不能差异太大。如果对方能够和自己志趣相投,有共同的话题和爱好,更适宜走到一起。事实上,很多再婚老人走到一起以后,不仅精神更好了,日子也过得甜甜蜜蜜。
老年人再婚时,要慎重对待两个问题,首先明确权利和义务,将双方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双方子女的赡养义务明确。其次是财产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解决:一是进行财产约定,书面约定各自财产的归属,如各自婚前财产及各自婚后个人名下的财产,在老人去世后,由各自子女继承,双方均不继承对方财产等;第二,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合法处理个人遗产。
老人丧偶再婚幸福吗
1、确权利和义务
确权利和义务,将双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和双方子女对两位再婚老人应尽的赡养义务明确下来。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和老年人的财产自由都是老年人自身的权利,与子女无关。然而现实生活中,因为子女以“财产有可能流失、有可能被他人分割”为由,强烈阻止丧偶老年人再婚的事情却时有发生,这些干预行为在法律上站不住脚,在伦理上也是行不通的。这时候,法律的强制性就必须有所体现了。通过细化相关法律措施,让意欲再婚的丧偶老年人有勇气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申请法律强制执行,以消解来自子女一方不合理不合法的阻挠。
2、确认好财产问题
考虑财产问题对婚姻生活的影响,应在婚前进行公证,以免婚后发生争执。由于老年人再婚时双方一般都有子女,所以遇到财产纠纷时往往难以厘清,无论是身处其中的老人或是其子女,经常陷入一些法律误区。比如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这样一种情况:两位老人再婚前各有子女,男方生前就留下遗嘱,说死后要将其所有财产由自己的子女继承。女方却不买账,认为男方的遗嘱中处分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故应全部无效,并要求一并继承男方婚前、婚后财产。
其实,双方的认识都存在偏差。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了遗嘱存在部分无效的情形。在遗嘱中处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但并不影响其遗嘱中其他内容的效力,其对个人婚前财产及个人婚后共同财产中本人部分的处分仍然有效
3、掌握双方身体健康信息
再婚者除财产、儿女等问题之外,彼此健康方面的详细情况是必须了解清楚的。有些老人对自己的健康状况并不是不很了解,在一方患有传染病的情况下,老人之间一旦亲密接触,就有可能因相互传染而患病。举例说明,结核病通过飞沫即可传染,老年人由于自身抗病能力弱,所以是易感人群,应引起警觉。
4、一定要有感情基础
中老年人再婚,感情基础欠缺,极容易怀旧、彼此猜疑,另外,由于经济因素,你有钱就和你过,没有钱就“拜拜”的现象很普遍,很少有同甘共苦的。中老年人再婚要考虑对方的经济条件,这对今后的生活会有保障作用,是必须的,但是不可以因为条件而放弃自尊,要想使自己的晚年真正幸福,就要打好再婚的感情基础。中老年人再婚后还应有意识地发现和欣赏对方,缺乏这一点,互相之间就只剩下彼此利用的价值了。
老年人再婚面临的问题
1、子女的不理解甚至阻挠是老年人再婚的最大障碍
由于受到我国传统观念的约束,老年人再婚一直不被推崇。很多老人因为子女的阻挠而放弃再婚的念头,近几年出现的老年人同居、“走婚”等现象,也和子女阻挠有很大的关系。
子女阻挠父母再婚,在过去主要是因为观念上难以接受,可不少人觉得面子上不好看,这都是陈旧的思想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思想意识的不断进步,这种顾虑已经在逐步的消除。而更为现实的因素却凸显出来。如今,子女阻挠父母再婚更为常见的原因是赡养及财产问题。这也是老年人同居、“走婚”现象的根源所在。
2、再婚后的赡养问题是老年人的顾虑所在
夫妻有相互扶助的义务,老年人由于身体各项机能的衰退,生活上需要更多的照顾,老年再婚夫妻间相互扶助的能力自然不比年轻夫妻,照顾老人的义务应更多的落在子女身上。父母再婚后,有些子女由于与父母的配偶无感情基础,难以建立融洽的关系,有的子女推卸责任,不愿继续负担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对父母再婚后的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此外,老年人在看病就医等方面的花费往往较高,一般在老人财产不足的情况下,医疗保险以外的费用多由子女承担。而再婚双方子女相互推诿,拒不承担医疗费用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有的老人,因经济条件不太好,担心再婚后子女不再给予赡养费、医疗费等,从而放弃了自己再婚的权利。
3、家庭财产及遗产继承问题是老年人再婚难的根本原因
无论是子女的阻挠,还是老人自己的顾虑,归根结底都是源于财产的所有权及继承权的问题。再婚老人的婚前财产虽然归个人所有,但婚后所得依法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使用。而再婚后,配偶之间当然互相享有财产继承权。
现实生活中,老人再婚后除工资收入外,还有可能取得如住房补贴等数额较大的财产,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婚后所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使用。在夫妻一方死亡的情况下,另一方也是法定第一顺序的财产继承人;在房屋为公有租赁房屋的情况下,另一方更是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有继续居住甚至承租的权利。
由此再婚夫妻都有可能合法取得对方的财产所有权,老年再婚夫妻一般与对方的子女无抚养关系,依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该财产所有权最终将由老人自己的子女继承。
4、以结婚为名诈骗钱财是老年人再婚的可怕陷阱
以结婚为名诈骗钱财的案件频频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出现,这给本来就困难重重的老年再婚增添了更大的障碍,无论是对老年人本人的身心还是对社会都会产生极大的消极作用。
老年人失眠该怎么办
一、寻找失眠原因
首先,我们一定要找到失眠的原因所在,然后再来对症下药。要是一时间找不到失眠的原因,则应该检查自己的生活是不是规律的。与此同时,也应当多参加室外活动来锻炼身体,如晚上饭前散散步、多听听古典音乐,都可使内心宁静。使身心愉悦,来提高睡眠质量。
二、改变不良不利于睡眠的生活习惯
像过量饮酒、喝浓茶、经常喝咖啡、熬得太睡等,我们要避免睡前处于过度兴奋的状态。更要减少内心的焦虑和恐惧心理,还要做到按时作息。
三、睡眠环境要改良
老年人更应尽量避免在有噪音和强光的环境里睡觉。还要避免过度劳累,及时的调整自己的身体状态。就要做到定时体检,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
四、正确对待老年人失眠的问题
一个人的睡眠质量的好坏,关键是在于睡得怎么样,而不是看睡眠时间的长短。因此,老年人一定不要过分地计较睡眠时间是否足够长,而是做到能睡多少就睡多少,以平常的心态去对待睡眠的问题。
老人如何调适丧偶心理?
1、避免自责。老年人丧偶后,常常会责备自己过去有很多地方对不起老伴。这种自责、内疚的心理使老年人整天唉声叹气,愁眉不展,削弱了机体免疫功能,常诱发其他躯体疾病以致过早衰老。
2、正确对待丧偶的现实。首先应认识到人的生、老、病、死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失去了几十年朝夕相处、休戚与共的老伴确是一件令人痛心的事情。但这又是无法避免的现实,要冷静地劝慰自己,对老伴最好的怀念就是自己多保重身体,更好地生活下去。
3、再婚有利摆脱孤独。近年来,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丧偶的老年人再婚率在不断增加。阻碍丧偶人再婚的重要心理障碍:一是受封建思想影响和所谓“道德”的自我禁铜。二是来日家庭的反对。三是老年再婚择偶条件苛刻。四是受财产继承的制约使老人再婚难成。鼓励老年人再婚有助于身心健康和社会进步。这种观念在逐步被更多的老年人及其子女们所接受。
4、转移注意力。经常看到老伴的遗物会不断强化思念之情,加重精神上的折磨。因此,不妨把有些遗物暂时收藏起来,把注意力转移到现在和未来生活中去。
5、寻求新的生活方式。老伴过世后,原有的某些生活方式被迫改变,此刻孤独与不适加重。应当重新调整生活方式,减少对旧时生活方式的眷恋。家庭中夫妻关系学是最重要的依恋关系,一旦丧偶,这种关系被无情地摧毁了,这时需要子女、亲友去建立、填补一种新的更加和谐的依恋关系,方能有效地减轻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