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是怎么回事 屈光参差性弱视
弱视是怎么回事 屈光参差性弱视
因两眼不同视,屈光度较高的一眼黄斑部成像大而模糊,致使双眼视网膜成像大小不等,视觉融合困难,通常是屈光度不正较严重的一只眼睛受到抑制,导致视觉功能得不到正常的发育而形成弱视。
儿童弱视的病因
1.斜视性弱视
单眼注视患儿的偏斜眼多发生弱视,是由于患儿眼位偏斜发生复视,为了消除复视及视觉紊乱,视皮质中枢主动抑制由斜视眼黄斑输入的视觉冲动,该眼黄斑部的功能长期被抑制而形成弱视,即视觉混淆引起视皮质抑制的后果。
2.屈光参差性弱视
双眼屈光参差较大,使视网膜成像清晰度不等或经矫正后视网膜成像大小不等,融合困难,视皮质中枢抑制了来自屈光不正较大一眼的物像,长时间的抑制就发生了弱视。
3.行觉剥夺性弱视
在婴幼儿期因屈光间质混浊、完全性上睑下垂、先天性(如眼睑血管瘤)、医源性(如遮盖)等原因,使光刺激不能进入眼内,妨碍了黄斑接受行觉刺激,使视功能发育收到抑制。如在视觉敏感期(3岁以前)发生则更易形成弱视。
4.屈光不正性弱视
单侧或双侧,发生在高度屈光不正未戴矫正眼镜患儿,常为高度远视或散光,由于调节有限。又未配戴矫止眼镜,视远、近物都不能获得清晰物像而形成弱视。
成年人会弱视吗
成人弱视,又称大龄弱视、成年弱视,是与“儿童弱视”相对的一种眼科疾病。成人弱视大多数是由于各种原因错失年幼最佳弱视治愈时间而出现。 由于发现较晚或治疗上的失败,弱视成为成人视力不良的重要原因,据统计成人弱视患病率为2.9%~3.2%。国外研究显示,在澳大利亚弱视是成人单眼盲的第三位病因,而在美国,弱视则是成人单眼视力丧失的首位原因,多于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青光眼、黄斑变性和白内障。
成人弱视原因:屈光参差性弱视占50%、斜视性弱视占19%、两者都存在的混合性弱视占27%、剥夺性弱视占4%。对一些病史不明确的成年人,弱视的诊断比较困难。因为可能有白内障或黄斑变性等病变掩盖了弱视;或者产生弱视的原因可能已经发生了变化,比如,婴幼儿时期可能存在远视性屈光参差,到成年时已发育为正视,但视功能没能改善。
成人弱视患者其职业的选择和体育运动都受到影响,另外,单眼视力缺陷,增加了另一只眼受伤的危险性。当较好眼患老年黄斑变性、白内障等疾病时或受伤后,会增加工作、生活的困难
孩子为什么会弱视
儿童弱视是指视觉发育期由于单眼斜视、未矫正的屈光参差和高度屈光不正及形觉剥夺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的年龄视力,或双眼视力相差两行或以上。
儿童弱视可分为斜视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等。儿童弱视一般14岁之前治疗,都可以恢复。
儿童弱视早期治疗,愈后视觉效果良好。不同年龄使用不同视力表,3-5岁定期带孩子到专业的医院进行视力检查,有助于预防及治疗弱视。
成人弱视分类
按是否有器质性病变
成人弱视可分为有明显器质性病变形成的弱视、无明显器质性病变造成的弱视。
1.明显的器质性病变,是指患者患有诸如视神经萎缩、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上睑下垂、先天性角膜混浊、先天性玻璃体混浊、先天性青光眼、先天性无虹膜、全色盲、白化病、眼球震颤等明显的眼科疾病。患者除患有上述明显的器质性病变之外,也可能同时患有的屈光不正或屈光参差、斜视,不在明显的器质性病变之列。尽管在通过现有的医疗手段解决或部分解决明显的器质性病变之后,最佳矫正视力如果仍然不能达到0.9,则形成弱视。
2.无明显的器质性病变,是指患者并不患有上述罗列的明显器质性病变,患者可能患有屈光不正、屈光参差、斜视,也可能不患有,甚至眼球结构为平光。
按导致视力低下原因
斜视性弱视
多发生在单眼,患者有斜视或曾有过斜视,同时伴有弱视,但无眼底异常。目前认为这是因为斜视引起复视和视觉紊乱使患者感到极度不适,大脑视皮质主动抑制由斜眼黄斑传入的视觉冲动,该眼黄斑部功能长期被抑制,形成了弱视。这种弱视是斜视的后果,是继发的、功能的,因而是可逆的,预后是好的。但偶有少数原发性者即使在积极治疗下视功能改善也不显著。
屈光参差性弱视
因两眼不同视,两眼视网膜成像大小清晰度不同,屈光度较高的一眼黄斑部成像大而模糊,引起二眼融合反射刺激不足,不能形成双眼单视,从而产生被动性抑制,两眼屈光相并3.00D以上者,屈光度较高常形成弱视和斜视。以至被动性和主动性抑制同时存在。弱视的深度不一定与屈光参差的度数有关,但与注视性质有关,旁中央注视者弱视程度较深,这类弱视的性质和斜视性弱视相似,是功能性的和可逆的。临床上有时也不易区分弱视是原发于屈光参差,还是继发于斜视,此型如能早期发现,及时配戴眼镜,可以预防。
由于两眼黄斑部所形成的物象清晰度不等,即使屈光不正得到矫正,屈光参差所造成的物象大小仍然不等,致使双眼物象不易或不能融合为一,视皮质中枢只能抑制屈光不正较大眼睛的物象,日久遂发性弱视,这类弱视也是功能性的,因而可逆的。
先天性弱视
在婴儿期,由于上睑下垂,角膜混浊,先天性白内障或因眼睑手术后遮盖时间太长等原因,使光刺激不能进入眼球,妨碍或阻断黄斑接受形觉刺激,因而产生了弱视,故又称遮断视觉刺激性弱视。 发病机理目前尚不十分清楚。
形觉剥夺性弱视
多为双眼性,发生在高度近视、近视及散光而未戴矫正眼镜的成年人,多数近视在6.00D以上,远视在5.00D以上,散光≥2.00D或兼有散光者。双眼视力相等或相似,并无双眼物像融合机能障碍,故不引起黄斑功能性抑制,若及时配戴适当眼镜,视力可逐渐提高。
屈光不正性弱视
多为双侧性,发生在没有戴过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不正患者。双眼视力相等或相近。屈光不正性弱视多见于远视性屈光不正者。这种弱视因双眼视力相差不多,没有双眼物象融合障碍,故不引起黄斑部功能抑制。
从表面看,以上五种均是弱视,但在发病机理方面有本质区别。在斜视和屈光参差性弱视进入双眼的光刺激是等同的,双眼黄斑部都参与视功能的发生、发展过程,所以预后较好。但形觉剥夺性弱视是在婴幼儿期视功能尚未发育到完善或成熟阶段,视网膜未能得到足够的光刺激而未能充分参与视功能的发育过程,造成弱视,这种弱视不仅视力低下,且预后也差。单眼障碍造成后果较双眼者更为严重。
综上所述,先天性及形觉剥夺性弱视预后较差;屈光不正性、斜视性、屈光参差性弱视预后较好。关键在于早期发现,及时和正确治疗,绝大多数视力可提高,获得正常视力的可能性也相当大。
按弱视程度
轻度弱视:视力4.9(0.8)~4.8(0.6);
中度弱视:视力4.7(0.5)~4.5(0.2);
重度弱视:视力低于或等于4.0(0.1)。
小儿斜弱视发病机制与分类
小儿斜弱视发病机制与分类
关于弱视的分类,国际上也有不同主张,较为切合临床及科研实际并为多数学者接受的分类方法是将弱视分为,斜视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
斜视性弱视(strabismicamblyopia)
患者有斜视或曾有过斜视。一只眼持续处于偏斜位置,由于眼位偏斜而发生复视,为了消除或克服斜视所造成的复视,大脑视皮质中枢就抑制由斜视眼传入的视觉冲动。斜视眼的黄斑功能长期被抑制就会导致弱视。这种弱视是斜视的后果,是继发性的。
屈光参差性弱视
屈光参差性弱视(anisometropicamblyuopia),双眼屈光不等称为屈光参差。由于两眼屈光度差别较大,在两眼黄斑形成的物象清晰度不同,或者,即使戴镜矫正屈光不正后,两眼在黄斑形成的物象大小也明显不等,造成物象不能融合为一个物象,大脑视中枢只能抑制来自屈光不正较大一只眼眼的物象,日久该眼就发生了弱视。 两眼球镜度相差≥1.5D,柱镜差≥1.0D,易于发生弱视。
屈光不正性弱视(ametroic amblyopia)
多发生在未戴过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不正患者,尤其多见于高度远视或散光者。多为双侧性,两眼视力相近。戴合适眼镜后,能使视力逐渐提高,预后较好。远视≥3.0D,近视≥6.0D,散光≥2.0D易于发生弱视。
形觉剥夺性弱视
形觉剥夺性弱视(form deprivation amblyopia),是由于视网膜黄斑废用或刺激不足所引起。这种情况发生在有角膜混浊、上睑下垂、先天性白内障或长期不恰当遮盖单眼的儿童,由于光线不能充分进入眼内,该眼黄斑不能接受正常光刺激而形成清晰物像,即会发生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可以是单侧或双侧的,常合并斜视或眼球震颤。这种弱视,不仅视力低下,而且预后也差。
先天性弱视可分为哪些类型
1、斜视性弱视:发生在单眼性斜视,双眼交替性斜视不形成斜视性弱视。由于眼位偏斜后引起异常的双眼相互作用,斜视眼的黄斑中心凹接受的不同物像(混淆视)受到抑制,导致斜视眼最佳矫正视力下降。
2、形觉剥夺性弱视:多发生在有屈光间质混浊的儿童(如角膜混浊、先天性白内障),完全性上睑下垂,医源性眼睑缝合或遮盖等情况。由于形觉刺激不足,剥夺了黄斑形成清晰物像的机会而形成弱视。剥夺性弱视可为单侧或双侧,单侧较双侧更为严重。
3、屈光不正性弱视:多发生于未戴过屈光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不正患者。主要见于高度远视或散光,常为双侧性,两眼最佳矫正视力相等或相近。一般认为远视≥5.00DS,散光≥2.00DC,近视≥10DS会增加产生弱视的危险性。
4、屈光参差性弱视:由于两眼的屈光参差较大,黄斑形成的物像大小及清晰度不等,屈光度较大的一眼存在形觉剥夺,导致发生屈光参差性弱视。两眼球镜相差1.5DS,柱镜相差1.0DC即可以使屈光度较高一眼形成弱视。
屈光不正有哪些症状 弱视
有弱视的发生,当屈光参差较大时,长期只用一只视力较好的眼睛,另一只视力差的眼长期不用,很可能产生废用性弱视,为了避免产生弱视,应及时配镜矫正。这也是屈光参差症状表现之一。
眼睛弱视可分为哪些类型
1、斜视性弱视:发生在单眼性斜视,双眼交替性斜视不形成斜视性弱视。由于眼位偏斜后引起异常的双眼相互作用,斜视眼的黄斑中心凹接受的不同物像(混淆视)受到抑制,导致斜视眼最佳矫正视力下降。2、形觉剥夺性弱视:多发生在有屈光间质混浊的儿童(如角膜混浊、先天性白内障),完全性上睑下垂,医源性眼睑缝合或遮盖等情况。由于形觉刺激不足,剥夺了黄斑形成清晰物像的机会而形成弱视。剥夺性弱视可为单侧或双侧,单侧较双侧更为严重。3、屈光不正性弱视:多发生于未戴过屈光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不正患者。主要见于高度远视或散光,常为双侧性,两眼最佳矫正视力相等或相近。一般认为远视≥5.00DS,散光≥2.00DC,近视≥10DS会增加产生弱视的危险性。4、屈光参差性弱视:由于两眼的屈光参差较大,黄斑形成的物像大小及清晰度不等,屈光度较大的一眼存在形觉剥夺,导致发生屈光参差性弱视。两眼球镜相差1.5DS,柱镜相差1.0DC即可以使屈光度较高一眼形成弱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