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复位标准 骨折部的旋转移位标准
骨折复位标准 骨折部的旋转移位标准
与关节活动方向一致的轻度成角移位,日后可行塑形矫正。与关节活动方向垂直的成角移位,不能自行塑形,必须于复位时完全矫正。
骨折复位的标准 成角移位标准
下肢骨折轻微地向前或向后成角,与关节活动方向一致,日后可在骨痂改造期内自行矫正。向侧方成角移位,与关节活动方向垂直,日后不能矫正,必须完全复位。否则关节内、外侧负重不平衡,易引起创伤性关节炎。上肢骨折要求也不一致,肱骨干稍有畸形,对功能影响不大;前臂双骨折则要求对位、对线均好,否则影响前臂旋转功能。
骨折复位的标准 功能复位标准
功能复位是指骨折虽然对得差一些,但同样能长好,且对以后的关节活动及负重功能影响最小。
1、骨折处无旋转移位(上肢骨干仅允许10~15°旋转);
2、与骨骼生理弧度一致的成角不大于10度;
3、肢体短缩不超过2厘米;
4、骨折断端至少有1/3接触。
运动腿疼怎么办呢
1.手法复位:治疗腿疼方法中,手法复位应用最广泛,也较安全。复位后,必须认真地检查患肢骨折部的外形、长短,是否已恢复正常。在给予适当有效的外固定后,进行x线透视或摄片,以确证复位结果。如复位不良,根据需要,再予以矫正。
2.牵引复位:牵引既可用为复位的方法,又是维持复位的措施。主要用于手法牵引不能复位、或复位后不稳定的骨折。
3.切开复位:是骨折不愈合的重要原因,应慎重选择,必须严格掌握适应证,防止滥用。如下几种情况可做为切开复位的参考指征:①累及关节面的骨折,手法复位不能达到关节面良好对位者。②骨折后,因附着在骨片上的肌肉收缩,使骨片移位,不易对合者。②骨折端剪式伤力大,血液供应差,骨断端需要严格固定才能愈合者,如股骨颈囊内骨折。④骨折断端间有软组织如肌肉、肌腱、骨膜、神经等嵌入,手法复位失败者。⑥一骨上有多段骨折,手法复位困难者。⑥长骨骨干不稳定性骨折,手法复位不满意,又不宜应用牵引方法治疗者,而用内固定又有较好的疗效。⑧骨折伴有肢体主要血管断裂,治疗中应首先重建骨支架者,如部分性和完全性肢体断离。⑨骨折不连接或发生畸形愈合,功能恢复不良者。
4.合适有效的固定,是骨质疏松腿疼的关键之一。它可继续维持骨折复位后的对位对线,又可以防止不利于骨折愈合的剪力旋转力和成角的活动。常用的固定方法有两类,骨折复位后,用于伤肢外部固定的为外固定,有小夹板、石膏绷带、持续牵引等。骨折复位后,用于伤肢内部的固定为内固定,有螺丝钉、钢板、三刃钉、髓内针等。内固定后,常需借助外固定作短期或长期的协同固定,使疗效更为确实。
针对运动腿疼怎么办这样的问题,我们在运动之前要进行适量的准备运动,运动中要是情况而定,不要采取幅度较大的动作,而运动过后不要立马碰凉水或洗澡,如果在这些方面多加注意的话,就能减少运动腿疼的状况发生,更加轻松的锻炼。
肱骨近端骨折neer分型是怎么回事
Neer(1970年)在Codman的四部分骨块分类基础上提出此分类方法。此种分类方法包含骨折的解剖部位、骨块移位的程度和不同组合等因素在内。但分类的主要依据是骨折移位的程度-即以移位大于1cm或成角畸形大于45°为标准进行分类。肱骨近端骨折,不论骨折线的多少,只要未超过上述的明显移位的标准,说明骨折部位尚有一定的软组织附丽连接,尚保持一定的稳定性。这种骨折为轻度移位骨折,属于一部分骨折。
I型:轻度移位骨折肱骨上端可为一处骨折(如单一肱骨外科颈骨折、单一大结节骨折或小结节骨折等),也可是多处骨折,即同时有两处或两处以上部位的骨折(如外科颈骨折合饼大结节骨折等),但任何一处骨折的移位都不大於1厘米,骨端成角不大於45°。从病理损伤考虑,这种骨折软组织损伤较轻,或骨端间有紧密的嵌插,骨折比较稳定,一般骨折愈合较快。这种类型骨折占肱骨上端骨折的绝大多数。这种没有明显移位的骨折,由於仍有软组织将骨折块连为一体,因此称为"一部分骨折"。
II型:关节段移位骨折按解剖部位命名即为肱骨解剖颈骨折,且骨端间移位大於l厘米或成角大於45°。此种骨折肱骨头的血循环受到破坏,常发生肱骨头缺血坏死。这种一处骨折因有明显的移位(或同时有轻度移位的大、小结节骨折),从而使肱骨头与肱骨干上端形成分离的两部分,因此属於"二部分骨折"。
III型:骨干移位骨折从解剖部位命名即为外科颈骨折。骨折移位大於l厘米或成角畸形大於45°。单一骨干移位,肱骨上端分成两个分离的部分,因此也属於"二部分骨折"。如同时再合饼一个结节骨折且移位也大於l厘米以上时,因为肱骨上端分成三个各自分离的部分,因此应属於"三部分骨折"。如同时合饼两个结节的骨折,且均有大於1厘米的移位,肱骨上端则分成四个各自分离的骨块,即肱骨头、大结节、小结节和肱骨干上端。这种骨折属於"四部分骨折"。
IV型:大结节骨折大结节骨折且移位大於l厘米以上。大结节有三个面做为冈上肌、冈下肌和小圆肌的附着点。外伤时可造成整个大结节骨折移位,也可为大结节的一个面撕脱骨折。如为部分撕脱骨折且有明显移位时,则说明肩袖有纵行撕裂。如大结节移位骨折同时有外科颈的移位骨折,则关节段骨块由於受附丽於小结节的肩胛下肌的牵拉而发生内旋。
V型:小结节移位骨折可为单独小结节撕脱骨折,移位大於1厘米以上,即属"二部分骨折"。如同时合并有外科颈骨折且有明显移位,则属於"三部分骨折"。此时关节段由於只受附着於大结节的肩袖牵拉,因此可发生外展、外旋移位。
VI型:肱骨上端骨折合并肱盂关节脱位。肱骨上端骨折脱位是指肱骨上端骨折同时合并盂肱关节的真正完全脱位,而不是指肱骨头的旋转移位或关节内的半脱位现象。在"二部分"或"三部分增折脱位的病例,肱骨头仍可能有一定的血循环。如发生"四部分"骨折脱位时,肱骨头血循环遭受破坏,易造成肱骨头缺血坏死。
通过上述的介绍,我们知道了肱骨近端骨折neer分型是怎么回事,这也是一种骨折后必须在治疗前先掌握的情况,一般主要是通过检查后分类,对于患者病情的治疗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另外在进行治疗后也要注意康复的训练。
骨折需要手术吗?哪些骨折要做手术
手法复位型骨折
绝大多数四肢骨折,手法复位(有些未有移位者,不必复位)加上外固定或牵引,效果良好,不必开刀。如果手法复位无法达到功能复位标准,或骨折合并重要神经、血管损伤,或骨折断端之间嵌入肌肉等软组织,估计难以长好,或骨折是由于骨病引起(即病理性骨折),则应采用手术治疗。
手术治疗型骨折
多段骨折、游离骨片移位较大,或骨折在关节内(或靠近关节),如严重分离的髌骨骨折、鹰嘴骨折、股骨髁间骨折、胫骨平台骨折、肱骨外髁及内上髁翻转骨折等,难以进行手法复位和外固定,需要开刀治疗有的骨折(如老年人股骨颈骨折或脊柱骨折)应让患者早期下床活动,以减少并发症,或从利于护理方面考虑,也以手术为首选。
鼻子骨折复位方法
1.无移位的线形骨折,不需特殊处理。有移位时,应尽快整复。局部肿胀、瘀血严重者,可暂缓整复,但不得超过两周;儿童最好不超过1周。
2.鼻骨骨折复位方法
(1)成人用1%麻黄素和1%地卡因棉片收缩及麻醉鼻粘膜。儿童应在全麻下进行。
(2)单侧向外侧方移位的骨折,术者用两手拇指压迫一侧鼻骨突起处,当感到有复位摩擦音时,证明已复位成功。
(3)单纯凹陷骨折,可用鼻骨复位钳,前端裹以凡士林纱条或橡皮管。伸入到鼻腔骨折部的下方,向上向外将骨折片抬起,同时另一手手指按压鼻梁,推压健侧鼻骨,可闻及复位的骨摩擦音。鼻腔填塞凡士林纱条或碘仿纱条,以利于固定及止血。24小时后取出纱条,2周内勿碰压鼻部。
3.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或脱位时,将鼻骨复位钳的两叶分别伸入两侧鼻腔,置于鼻中隔偏曲处下方,挟住鼻中隔,垂直向上移动复位器,偏曲脱位处即恢复正常位。再以上法复位鼻骨骨折,然后鼻腔填塞凡士林纱条,48小时后拔出。
虽然自己动手帮助鼻骨骨折复原是有可能实现的,但是自己动手却不一定能很好的处理由此引发的其他诸如出血等突发症状。所以如果有朋友鼻子受到损伤,建议还是不要自己动手处理,而是及时的到大医院进行检查,及早治疗。
骨折治疗原则
(一)骨折的复位
1.复位标准
(1)解剖复位:骨折段通过复位,恢复了正常的解剖关系,对位(两骨折端的接触面)和对线(两骨折段在纵轴上的关系)完全良好时,称解剖复位。
(2)功能复位:经复位后,两骨折段虽未恢复至正常的解剖关系,但在骨折愈合后对肢体功能无明显影响者,称功能复位。功能复位的标准是:1)骨折部位的旋转移位、分离移位必须完全矫正。
2)缩短移位在成人下肢骨折不超过lcm;儿童若无骨骺损伤,下肢缩短在2cm以内,在生长发育过程中可自行矫正。
3)成角移位:下肢骨折轻微地向前或向后成角,与关节活动方向一致,日后可在骨痂改造期内自行矫正。向侧方成角移位,与关节活动方向垂直,日后不能矫正,必须完全复位。否则关节内、外侧负重不平衡,易引起创伤性关节炎。上肢骨折要求也不一致,肱骨干稍有畸形,对功能影响不大;前臂双骨折则要求对位、对线均好,否则影响前臂旋转功能。
4)长骨干横形骨折,骨折端对位至少达l/3左右,干骺端骨折至少应对位3/4左右。
2.复位方法
(1)手法复位:大多数骨折均可采用手法复位的方法矫正其移位。进行手法复位时,其手法必须轻柔,并应争取一次复位成功。
手法复位的步骤为:
①解除疼痛:可用局部麻醉、神经阻滞麻醉或全身麻醉,后者多用于儿童;
②肌松弛位:麻醉后,将患肢各关节置于肌松弛位,以减少肌肉对骨折段的牵拉力;
③对准方向:骨折复位时,是将远侧骨折段对准近侧骨折段所指的方向;
④拔伸牵引:在对抗牵引下,于患肢远端,沿其纵轴牵引,矫正骨折移位。
术者用两手触摸骨折部位,根据X线片所显示的骨折类型和移位情况,分别采用反折、回旋,端提、捺正和分骨、扳正等手法予以复位。
(2)切开复位:
1)切开复位的指征:
①骨折端之间有肌和肌腱等软组织嵌入,手法复位失败者;
②关节内骨折,手法复位后对位不良,将影响关节功能者;
③手法复位未能达到功能复位的标准,将严重影响患肢功能者;
④骨折并发主要血管、神经损伤,修复血管、神经的同时,宜行骨折切开复位;
⑤多处骨折,为便于护理和治疗,防止并发症,可选择适当的部位行切开复位。
骨折康复治疗
一.复位
(一)骨折早期复位 可使骨折修复顺利进行。复位的方法有手法复位和手术复位两类。如果过长地拖延复位时间,就会造成骨折复位的困难。
骨拆复位是治疗骨折的首要步骤,所以,对每一个骨折,原则上应争取解剖学对位,而对某些骨折,复位时有一定困难,虽未完全恢复到解剖位置,但骨折愈合后,不影响该伤肢的功能,称功能对位。在治疗骨折时,要重视伤肢功能恢复,而不能片面地、机械地强求解剖学的复位。
若伤肢局部肿胀严重,甚至形成皮肤水泡,复位更加困难。此时仍应力求争取骨折复位,如果消极等待肿胀消失,往往延误复位的时机。
遇到伤员处于昏迷、休克状态,或合并内脏、颅脑等损伤时,则先要集中力量进行抢救,待全身情况稳定以后,才可以进行骨折复位。
(二)复位的标准 一般说来,骨折复位应争取到解剖学对位,或接近解剖学对位。但临床实践中,由于骨折部位、骨折类型、伤后骨折的肿胀程度、复位时设备条件和复位者技术水平等不同,应根据具体情况,尽最大努力使患肢得到最好程度的恢复。以骨折修复后不影响病人肢体的功能为原则。
1.上肢:肱骨骨折,较多的缩短畸形和侧方移位,略超过5°~10°的成角,对患肢功能影响都不大。尺挠骨骨折要求较严。侧方移位不可超过50%,成角畸形在5°~10°以下时,对前臂旋前、旋后功能影响不大。尺挠骨必须同时整复。
2.下肢:下肢骨折缩短应不超过2cm为宜,过多的缩短,会出现破行,日久会引起髋部和腰部疼痛。旋转移位,应尽力矫正,下肢的内旋或外旋,均会影响下肢行走的步态。
3.儿童:儿童骨折整复要求较宽,一般15°以下成角及旋转畸形,以及轻度的缩短或侧方移位,在儿童发育中,均可靠强大的塑形能力得到代偿,日后可无明显功能障碍。
4.关节内骨折:关节内骨折,骨拆线经过关节面者,复位要求较高,应争取解剖学复位。关节内骨折,手法复位不能达到较满意的解剖学复位者,则应酌情考虑手术复位内固定。